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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 举 我 们 神 奇 妙 的 名(耶 三 十 二 1~44)
作 者 : 华德凯瑟博士(Dr. Walter C. Kaiser Jr.)
黄 仪 章 博 士 译

引言

为着预备耶利米书三十二章1至44节的解释,我选择把场景聚焦在神荣耀的「名」,特别在其中一个名字上,就是「奇妙」。从研究一个字的角度,以及从圣经-神学的进路来深入思想这两个字,更能够叫我们欣赏这段经文的意思,并且更有深度地高举神那奇妙的名的荣耀。

在古代社会,名字不但是用来界定身分的记号,或用来称呼别人的形式;更多时候,名字可以将一个人的性格形容出来,或将起名时的情况反映出来。更重要的是,起名这个动作本身,把那被起名的东西产生出来。这是因为被起名的东西,与被形容的物件,有如此紧密的关联,以致若没有名字,就等如那物件不存在,或是像从活人之地被剪除。因此,起名的过程绝不随便,特别在旧约早期的记载。

起名的作为也是统治的作为。试想像在创造的故事中,神给天、地、旱地等起名,这表示神在这创造秩序上有祂的主权。没有其他作为比神的起名,更能展示出祂是宇宙的作者和创造者,也是它拥有和掌管。父母有权为他的儿女起名,因为他们是儿女的父母。有时,我们会以其他名字来叫街上或邻居的小孩,但这些名字并不是他们真正的名字。除父母以外,其他人无权为我们的儿女起名,或对他们行使控制权。但神有这权利,因祂掌管一切。这位主也把为动物起名的责任交给亚当,好让亚当有权掌管这动物世界。

但「名字」也指一个人的名声。神不是应许叫亚伯拉罕的名∕名声为大吗(创十二2)?我们的主不是向戴维重复这应许吗(撒下七9)?箴言二十二章1节指出美名胜过大财,尊荣强如金银。在这句箴言中,「美名」与「尊荣」是平行的,表示名字、尊荣和名声紧密相关。

与「名声」这观念紧密关联的是「名誉」。在创世记六章4节那些「出名的人」,或「有名的人」在寻找名誉或渴慕出名。在创世记十一章4节同一字出现,那些正在建造巴别塔的人,渴慕「为自己建造一个名」。他们也是寻找名誉和名声。

「名字」也可以指向那被起名的属性或性格。因此,在出埃及记三十四章5至7节,主宣告祂的名,接着是一连串神的属性:祂是「主」、「有怜悯」、「有恩典」、「不轻易发怒」、「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/恩典和真理」等。另一处主的名指示出祂的属性是以赛亚书九章6b节:他名称为「奇妙策士、全能的神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。」在这段经文中,我们要注意的是第一个名字──「奇妙」,我们的主被看为「奇妙」。

在耶利米书第三十二章,希伯来文动词出现了两次(三十二17、27),意思是「有困难的、不容易的、不平凡、奇异的、令人赞叹的」。这个字的字根指向被看为不平凡和奇异,与我们惯常的期望或习以为常的明显不同。这些事件叫看见的人惊讶和立时发出赞美,因为它们就是这样的与别不同,是属于惯常的类别以外。

当用在宗教场合,这个字(或它的被动分词形式)通常是与神有关的,特别是神拯救的作为。出埃及事件是神不平凡的作为的其中一件,在当中「奇妙」的称号被用来形容神(出三20;弥七15)。除了出埃及,还有过红海事件(诗七十八12~14)和过约旦河事件(书三5),都是属于不平凡的事件,它们全都是「奇妙」。

神被称颂为「那位独行奇事的」(伯五9,九10;诗七十二18,八十六10,九十八1,一○五5,一○六22,一三六4;尼九17)。事实上,所有神的作为都是「奇妙的」(祂的律法,诗一一九129;祂在末日的工作,但十二6;祂对世界的掌管和审判,赛二十五1;以及祂在大自然和创造的作为,伯九10,三十七5)。

纵使摩西五经记载不少神奇妙的作为,但只有两段经文称颂我们的主和祂的作为是「奇事」或「奇妙」(出三20,三十四10)。但另一方面,旧约圣经中的诗歌部分,特别是诗篇,记载那些因看见过这些「奇事」的人的主观经历,强调他们的确看见了与平时不一样的事,以致他们产生一种惊讶和充满奥秘的感觉。

神行这些奇妙的事,叫人的心灵和思想被触动,目的是呼吁人信靠祂(诗七十八32),甚或叫人反省和思想(伯三十七14)。这些奇事必须被「传扬」(代上十六24;诗九1,二十六7,七十五1,七十八4,九十六3),「默想」(诗一○五2,一一九27,一四五5)和称颂(诗八十九5,一○七8,一三九14),目的是引导人高举这位荣耀和伟大的神。

当我们随着圣经时代的历程,完成了对这个字的研究后(历时进路),我们现在准备好进入耶利米书这章宝贵的经文。

耶利米书三十二章1至44节的解释

这章经文是属于耶利米书中的「安慰之书」。虽然有些人错误地把这本「安慰之书」界定在耶利米书第三十和三十一章,但相同的主题,即犹大和以色列得复原的应许和盼望,延伸至第三十二和三十三章,因此,我和大部分的释经家,都把耶利米书第三十至三十三章看为「安慰之书」。当然,第三十和三十一章所要强调的,是犹大国的将来,而第三十二和三十三章的重点,是回归至「地」,这「地」是以色列人得复原的一个标记。

耶利米书第三十二章所讲及的事件,发生在耶路撒冷快要沦陷之前夕(公元前587年)。那时,先知耶利米被囚禁在护卫兵的院内(三十二2)。这时可算是以色列历史最黑暗的一刻。但正是要对抗这危急的背景,神要耶利米发出祂定意要把地复原的肯定,正如祂昔日应许亚伯拉罕、艾萨克和雅各布。

那年是公元前588年,是犹大王西底家第十年。尼布甲尼撒在他统治的第十八年,围困耶路撒冷,而耶利米正被囚禁在王宫里。

在这时间,主的话临到耶利米,指导他把家族其中一些地买赎回来,这些地是因为借贷或其他原因而卖了给别人的。耶利米在自己的家乡亚拿突城买地,是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动作,正如他先前在神的指示下所作的一样,例如把腰带束上,随后把它收藏(十三1~4);禁止自己娶妻(十六1~13);到访窑匠的家(十八1~12)和打破瓦器(十九1~5)。透过这些富象征意义的动作,先知具体地将神的信息,图像化地向祂的子民传递。

这段经文的中心是在第17和18节:主耶和华啊……在你没有难成的事〔或太过奇妙的事〕……至大全能的神,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。因此,关乎这段经文,我们的教导和宣讲是「高举我们神奇妙的名。」

这段叙事经文,按着不同的场景,可以分为以下小段落:

三十二1~15:叔叔的儿子哈拿篾到访,提出请耶利米买地的意愿
三十二16~25:耶利米买地后的祷告
三十二26~35:神的说话,是关乎祂对犹大的罪的愤怒的解释
三十二36~44:神的应许,是关乎以色列人将来得回归他们的地

如何能够从这些独特事件的特殊意义,化成一些适合每个时代和文化的普遍原则?答案是透过问「甚么?」的问题。这段经文讲道的钥匙是「方面」,因这里有四方面关乎神奇妙的名,是值得我们带着一个真正敬拜和喜乐的心,来高举和称颂的。这四方面是:

I. 我们神的话是奇妙的(三十二1~15)
II. 我们神的位格是奇妙的(三十二16~25)
III. 我们神的愤怒是奇妙的(三十二26~35)
IV. 我们神的应许是奇妙的(三十二36~44)

I. 我们神的话是奇妙的(三十二1~15)

先知所要讲的事件,看似与耶利米书三十七章11至21节所记载的事件有关。在耶利米书三十七章11至21节,耶利米被视为放弃耶路撒冷,因而被囚禁。但很明显,耶利米只是往距离耶路撒冷以北二公里──自己的家乡亚拿突城,去看看刚买下的产业。

我们讲得太快了。在耶利米书第三十二章,耶利米费力地将这些事件快要发生的时间记录下来。这是犹大王西底家第十年、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统治第十八年。当时耶路撒冷已经被围困,而耶利米亦被囚禁在王宫的院子内。

第三十二章所记载的事件,是以犹大王对耶利米的控诉来开始,这控诉耶利米的宣讲被视为出卖国家的表现。西底家发出一个很长的控诉(三十二3~5),并且埋怨耶利米宣认他的说话是来自神的。神怎能是将这城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的媒介,但同时经文却指出尼布甲尼撒是攻取这城的那一位呢(三十二3)?一个真正爱国的人怎能说与巴比伦人争战是没有用的,任何的反抗也是「不顺利的」(三十二5)。这条问题没有得到神或先知的回答,只有随后的富象征性的行动。

神让先知知道他叔叔的儿子哈拿篾将会到达在王宫里护卫兵的院子,并会向耶利米提出请他购买他的叔叔在亚拿突的田地。因为耶利米是最近的亲属,所以他有权买赎这产业(三十二7~8)。这请求的两个原因是意料不及的:第一,国家当时正面对巴比伦的攻击,地土很快会落在他们的手中。因此,当时地的价格或许会低于市价,但拥有这些快将失去的地土有甚么好处呢?第二,当时耶利米与家族的关系正处于紧张状态,在家人的眼中,耶利米是疯狂的(十一18~23,十二6)。在当下,耶利米与家人关系的复和有没有出现?他们又是否急于要赎地,以致要将他们的骄傲放下,谦卑地向耶利米恳求呢?

利未记二十五章25至28节指出家庭成员赎地的权利,这地是因为经济或其他的问题卖了给别人的。我们不太清楚这权利在当时是否完全得到应用,但起码部分的应用是有的。虽然耶利米被家人鄙视,但在最后关头,他们始终要向耶利米求助。他们谦卑地向一位他们认为没有地位的先知求助,恳求他帮助他们把地赎回,以致债务得到解决。在神的经济结构中,地要永远留在家族中,不能被卖或当作抵押品。果然照耶和华的话(三十二8),哈拿篾带着这个恳求来到耶利米那里,耶利米就知道这是耶和华的话(三十二8d)。耶利米平了十七舍客勒银子给他(三十二9),即约七安士。我们要注意这些不是钱币,因为钱币直至后波斯时代(公元前六世纪)还未发明。根据我们现时银的价值,即约四十美元一安士,耶利米为这片田地所要付的费用是二百八十美元。先知在见证人面前在契上画押,将契封缄(三十二10)。那没有封缄的那一张,即敞着的那一张,重复画上押的契的内容,假若日后有纠纷,封缄的那一张便会打开,来验证那没有封缄的那一张的条款是否真的如此。耶利米把这两份契交给他的秘书巴录,因为他被囚禁在王宫的监狱里(三十二12~13)。我们可以假定当耶路撒冷被短暂围困的时候,耶利米尝试离开耶路撒冷,去视察他所买的地,却被阻止。正如耶利米书三十七章11至21节所暗示的。城中的守护却以为耶利米尝试放弃耶路撒冷,投向他看似喜爱的敌人,一如他在宣讲中给人的印象。因此,耶利米被难阻,以致他不能去亚拿突城,并且再次被囚禁。根据经文的记载,耶利米将两份契约交给巴录,并指示他将它们放在瓦器里,可以存留多日,因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:将来在这地必有人再买房屋、田地,和葡萄园(三十二14~15)。因着巴比伦将临的统治,那随之而来的困局并不是故事的结局。先知把他的投资放在将来,因为神必定会把祂的子民带回同一片土地上。因此,当神「再次」在三十二章15节说话时,整段记述的神学便聚焦。

值得我们注意的是,封了的文件,如耶利米刚刚完成的,含有一个印图(bulla),把文件封上。这印图是用黏土造成的。约在1986年,一个印图被发现,上面印有「属于文士Berechiah,Neriah的儿子」的字样。Berechiah(意思是「耶和华是值得称颂的」)一个较短的串法是Baruch,即「值得称颂」。因为两者的父亲的名字都是一样(Neriah),而「文士」的称号也相同,因此,这印图有可能是耶利米的秘书的,虽然当中的内容与「买卖契约」没有关系。

整个交易定必对耶利米带来冲击,因为这不合乎他的性格。他岂不是有四十年的时间,宣讲关乎国家的沦陷吗?人会在这样的一个时候买地吗?耶利米的表现一定是愚蠢的,除非他相信神古旧的应许!无怪乎在紧随的经文,耶利米以一个承认需要信心的祷告来开始:在你〔主耶和华〕没有难成的事(三十二17)。在这场景中,事情的发生足以证明神的说话是「奇妙」的。神不是预先告诉先知关乎他堂兄弟的建议吗?事情的细节不是按神所启示的发生吗?神的话是不是很奇妙?

II. 我们神的位格是奇妙的(三十二16~25)

当耶利米完成了购买田地的交易后,他随即向神祷告。应允祷告仍是神表达祂是何等有能力的一个主要途径。这方面耶利米非常清楚,因为在三十三章3节他听过神说:你求告我,我就应允你,并将你所不知道、又大又难的事指示你。因此,对耶利米和我们来说,当落在困难中,没有甚么比祷告更能成为我们的帮助。

在这卷旧约圣经最长的经卷中,这个祷告是耶利米两个祷告之一。在这祷告中,耶利米特别为到个人得指引祷告;在四十二章4节他为别人得指引祷告,就是应否下埃及去。但这祷告也是耶利米在书中最后的祷告,而神的答复就是为这子民祷告是没有用的,因为他们一早已用尽了神的怜悯和恩典(耶七16,十一14,十四11)。

耶利米以「主耶和华啊」来开始他的祷告。这样的称呼像是表达沮丧,在耶利米书共出现了三次:一次在耶利米的呼召(一6),其余两次在那些乐观的先知宣称他们得了真理,但他们的信息却与耶利米所被告知的不同(四10,十四13)。

话虽如此,虽然与耶利米的感受不同,耶利米所祷告的主,不是与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的那位一样吗?为何人会对祂,就是那位行奇事的神怀疑呢?无论是在天上,或是在地下,试问有任何事情是太奇妙,或是太困难,以致祂不能成就的吗?

神的名字确实是「奇妙」。祂与那位以天使显现,并向参孙的父母说话(他们在当时看见了奇事),问他们为何要知道祂的名字,不是一样吗(士十三18)?主向亚伯拉罕的太太撒拉不是问同一个问题吗?虽然她已经九十岁了,她将会有一个孩子,神向这位充满怀疑的撒拉发问:「耶和华岂有太难成/太奇妙的事吗?」(创十八14)在以赛亚书九章6节,耶稣不也是被起名「奇妙策士」吗?对于那些怀疑以色列人能否在末日回归他们的地土,神透过先知撒迦利亚问:这事在余剩的民眼中看为稀奇,在我眼中也看为稀奇吗?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(亚八6)。

在三十二章18节先知继续他的祷告。他承认神的爱和恩典是奇妙的。事实上,在耶利米的祷告中,我们可以看见一个神学的大纲。他以神在创造的能力和恩典来开始(三十二17),以神对罪的宽恕所显出的无限恩典来接续(三十二18)。他继而尊崇神在推行祂的计划和目的所显出的智慧和作为(三十二19~23)。在这些神特别挑选的作为中,耶利米注意到神是如何无所不知、无所不见,并且祂按着每一个人所行的,赏赐他们。耶利米亦指出神所行的大事,是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、入迦南。

我们主的位格的高贵和伟大,是超过我们所能形容的。祂所有的作为和属性展示出祂是如何的奇妙。在祂完美的性格、计划和特性里,没有任何事情是祂不能做的。我们的神是一位叫我们感到惊讶的神。

III. 我们神的愤怒是奇妙的(三十二26~35)

在这部分,神以「因此」(三十二28)来给耶利米的祷告、西底家王的「为甚么?」(三十二3~5)一个最终的回答。答案的主要内容,是指出以色列和犹大须要经过审判的火的洗礼,然后才能进入一个充满盼望的将来,这盼望与古旧的应许有关。

神重复耶利米在三十二章17节对祂的认信,不同的是在这里,神以问题的方式来表达:「岂有我太难成/太奇妙的事吗?」(三十二27)当然,这条问题所暗示、或期盼的答案,是「没有」。但神不能在这一刻简单地介入,并且把在城门外的威吓和灾难停止。犹大不会期望神实时介入,原因是他们还没有对付他们未曾承认、而且还喜欢犯的罪(三十二28~29)。这国家自从幼年以来,便惯常地惹怒神(三十二30)。他们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背叛神,并以巴力和摩洛来代替这位活着的神(三十二33~35)。就是这样,他们惹动神的怒气。如果神不对付罪,义人就会开始思念邪恶的事,不法的事就会被高举为法则,善良和公义就会被藐视。因这缘故,这城市(三十二28)必定被交在巴比伦手中。因此,犹大不应期望神会向他们行奇事,或叫人感到惊讶的作为,或人看来好像太难或太奇妙、但却是充满爱的作为。邪恶已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失控,现在是时候叫停它。

是的,我们的神对邪恶和恶事所显出的愤怒和审判是可怕的。正如鲁益师(C. S. Lewis)对真正的爱情的形容,一位充满爱的神,祂必定会对最轻微的过错和罪行加以对付,但无论我们的过犯有多少,只要我们来到祂面前求宽恕,祂总愿意宽恕我们。犹大人必须停止这种想法,就是灾难必不会临到耶路撒冷,因为她是神所居住的城市。他们必须停止说,因为有神的应许,这样的事一定不会在这里发生。神当然会继续成就祂的应许,但祂无须在那世代成就。

IV. 我们神的应许是奇妙的(三十二36~44)

即使神以一连串的审判来控诉犹大,祂现在以另一个「因此」(希伯来文圣经第36节;新国际译本译为「但是」)来开展一个令人触目的将来。六个叫人感到惊讶的、奇妙的应许,是对以色列的将来有着重要含意的,被宣告出来。

第一,神应许祂将会在怒气、忿怒,和大恼恨中,将以色列人赶到各国。日后我必从那里将他们招聚出来,领他们回到此地(三十二37a)。在这应许中,我们要注意主没有规限以色列人只被赶到巴比伦。反之,祂提到所有他们被赶到的地。换句话说,在神对以色列的计划中,复原或回归仍在进行中。

第二,以色列人不单回归到他们的地土,神亦在他们的地土上使他们安然居住(三十二37b)。在过去以色列的历史,曾经出现过一些回归,但它们都缺乏一个重要的元素,就是平安。直到如今,以色列仍然是一个努力追寻平安的民族。

第三个应许(三十二38)基本上是重复神应许计划的方程式,这方程式可追溯到创世记十七章7节,就是神应许作祂子民的神。这三分的方程式(我会作你们的神、你们要作我的子民、我会住在你们中间)的第二部分是在出埃及记六章7节加上去的。在那节经文中,神应许领养他们为祂自己的子民。

在这三个应许以外,还有另一个应许: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,好叫他们永远敬畏我,使他们和他们后世的子孙得福乐(三十二39)。但在以色列的历史中,以色列整体有否表现出这种全心全意敬畏神的渴慕呢?因此,这第三个应许必定是指向一个末日,在那日人的生命被彻底地改变过来,并且人的心也被改革和更新。

另一个因着神奇妙的应许而来的祝福,是神将会与他们立永远的约(三十二40a)。这方面似乎是重述耶利米在前一章所称为的新约(三十一31~34)。这新约是亚伯拉罕-戴维之约的延续,但在这里却被称为永远,因为神肯定祂必随着他们施恩,并不离开他们,并且祂会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,不离开我(三十二40b)。在每一个细节上,这祝福都是叫人惊讶的。神对以色列的计划,也是对普世全人类的计划,是不会离开它既定的航道,或改变。这是一直以来,将来也会是祂的永约。

在第六和最后的奇妙的应许,神宣告祂必欢喜施恩与他们……将他们栽于此地(三十二41)。祂进一步指出祂会尽心尽意、诚诚实实地将他们栽种在他们的土地上。神在这方面的补充是非常独特的,因为在整本圣经中,只有在这里出现。我们常常听见人说:「我尽心尽意、诚诚实实应许你」,但直至这一刻,神从来没有这样应许过。这关乎以色列回归的应许,一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应许,以致神要刻意地强调。这就像主亲自在这应许上签署,以最高的诚信来保证。

这一连串奇妙的应许,最后以一个对比来结束,这对比的一方面是将来的灾难的严重性,而另一方面是当审判过后,以色列人得昌盛的应许的奇妙和惊讶。现在,我们明白为何神叫耶利米购买田地,因为日子将到,在便雅悯地、耶路撒冷四围的各处、犹大的城邑、山地的城邑、高原的城邑,并南地的城邑,人必用银子买田地,在契上画押,将契封缄(三十二44)。神必会使被掳的人归回(三十二44d)。

从神的名「奇妙」,我们清楚看出祂的名和性格是如此美丽和崇高。因着人的不让步和硬心,灾难必然来临,但这些灾难不是事情的终局,神会亲自用六个伟大和奇妙的应许来总结。这六个应许将「神的名是奇妙」的真理清楚地阐释出来。

结论

1. 在我们充满压力和忙碌的生活中,有甚么事情是我们认为太困难,或太奇妙,以致神不能为我们解决的?
2. 祷告的邀请仍然是开放的,我们一定要向神呼唤。祂已应许回应我们(三十三3),并且向我们展示出伟大和大能的事,是我们未曾知道的,或未曾想过的。
3. 让我们再说一次:祂的名、祂的作为、祂的商标是「奇妙的」。神能够做任何事,只要不与祂的属性在逻辑上不共融,或与祂属性的完美有矛盾。因此,让我们不要被我们的能力和主动性,来限制神在我们生命、家庭、婚姻、教会、机构、国家和福音使命上的作为。神的能力和主动性超过我们的总和,因为祂的名是「奇妙」。

本文译自The Majesty of God in the Old Testament: A Guide for Preaching and Teaching(中译本将于稍后由本社出版)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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